在一群高素质的人中,总有那么几个人会拉低平均水平。
而这样的人恰巧被沈如兰碰到了。
那人叫周永,是朝中左御史的小儿子。
周永与李滨算是一路货色。
欺男霸女,无恶不作。
周永和李滨算是盛京城里的两大毒瘤了。
那天周永刚好看见了在街上到处游荡的沈如兰。
虽然沈如兰的容貌不算出众,但是身材还行啊,而且周永每天对着那些把妆化的像妖精一样的女人,早就对那些漂亮的脸蛋看厌烦了。
偶尔换一换口味,也是不错的。
在一个较为偏僻的转角,周永将沈如兰拉进了小巷,然后伸手将沈如兰抵在角落。
“这位小姐,我看你一直在这里徘徊,是在找什么东西吗?”这是周永接近女子一贯的托词。
沈如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,衣服倒是好料子做成的,看起来像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。
这可是正中沈如兰下怀:“公子说笑了,小女子的手帕前几日在这街上时丢了,手帕是绣着小女子的名字,若是被有心之人捡到,可能会惹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”
这也是沈如兰一贯用的托词。
各怀心思的两人继续交谈道。
周永继续问道:“那么,小姐的手帕找到了吗?”
沈如兰假装叹了口气,摇了摇头:“还没有,而且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天了,应该也找不到了,还是算了吧。”
但是周永怎么肯就这么算了,他可是还没有展示自己的厉害呢:“既然小姐遇到了麻烦,那么我自然是要施以援手的,我会让手下的人去帮小姐找的,还请小姐再多等几天。”
“那就先谢谢这位公子了。”
“那不知小姐有没有住处,我该怎么找到你呢?”周永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最终目的。
“我如今就住在城北的春来客舍,公子要是找到了手帕就来客舍找我吧。”
周永摇了摇头:“怎么能让小姐住在那么偏僻的地方,小姐不是盛京人吧,既然到盛京来,那么在下自然是要尽到地主之谊的,这样吧,在下重新为小姐找一处住处,小姐看可好。”
沈如兰装作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,其实心里恨不得立马答应:“这不是太麻烦公子了吗?我如今住的地方也挺好的。”
周永装作很大方的样子:“小姐这是什么话,我家里还是有一些积蓄的,这点小钱还是花得起的。”
“既然如此,那就先谢过这位公子了,还未请教公子的名讳?”
“在下周永,不瞒小姐,家父是当朝左御史,小姐以后有什么事,都可以到周府来找我,在下一定不遗余力的帮助小姐。那么,小姐的芳名是?”
“我名唤沈如兰,以后还请公子多多指教。”沈如兰朝着周永行了一礼。
两人又眉目传情了一会儿,才“不舍”的分开了。
沈如兰还沾沾自喜的以为自己赚到了。
但是如果他知道了周永此时心中的想法就不会这样觉得了。
“公子,那女人看着也没什么好的啊,公子到底为什么找她啊?”
周永讥笑道:“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,这种女人我见多了,欲擒故纵,装的清纯,其实对这种事情已经是老手了,不过是看上了我家的权势,既然如此,那我何不陪她玩玩儿。”
“公子英明。”
“小菊,你看着吧,我马上就要飞黄腾达了。”想着周永的身份,沈如兰笑得仿佛自己已经成功了。
小菊在沈如兰身后翻了个白眼,根本不想理她。
只能说这两个人碰到一起,简直是蛇鼠一窝。